成功案例
精装房质量差怎么办??为什么精装房质量那么差
买精装房可以缓解装修时的麻烦,还可以带包入住。但也增加了精装房质量差的风险,对整个装修过程不了解。所以遇到精装房质量差怎么办?本文就如何防止精装房质量差以及怎么样应对此现状阐述如下。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没有约定解决质量上的问题的具体措施,只是约定了保修责任,不能为购房人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因此在签订补充条款时需要尽可能就此内容达成一致。所以,从签订合同的时候,买房人就要注意房屋的品质。明确规定房屋的品质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与开发商约定:
(1)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上的问题,购房人有权延期办理入住手续,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现严重质量上的问题,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应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利息。
(2)房屋质量经房屋质量监督部门确认为不合格的,购买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该协议可以避免质量上的问题,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购买方修复后可以继续入住,购买方也可以请其他有资质的公司维修,维修费用全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
第一,如果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拒不修复,采购人可以起诉要求修复并赔偿损失,并保留原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文件,否则该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第二,如果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根据规定,在保修期内,购房人应该先向开发商要求维修,最好是书面的,让开发商确认,可以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一段合理时间后,如果开发商拒绝或拖延修复,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需要注意的是,购买者应保留所有票据等书面依据。修复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因修复而给自己造成的一切修复费用和合理损失,如因花时间修复而损失的时间、修复工作对他人或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或赔偿等。如果开发商拒绝付款,购买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质量问题经开发商多次修复仍不能有效解决,影响购买人正常居住,可视为严重质量问题,可依法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其中损失包括装修费用、房款利息、损害赔偿等。
三、妥善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房屋的品质问题,若协商不成,应注意在保修期内起诉。
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建设部还详细规定了部分房屋各种部品、构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体、天花板抹灰层脱落一年;地面挖空开裂,大面积打磨1年;门窗开裂,五金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和电气开关6个月;其他零部件的质保期由开发商和用户约定。此处规定的保修期为最低保修期,具体保修期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期限是施工方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但是,当房子卖给消费者时,上面规定的保修期很可能已经过了一半以上。开发商承诺给居民的保修期大部分是以开发商和施工方设定的期限为基础,扣除从房屋验收到出售给居民的期限。因此,这个期限比上面规定的保修期短得多。有时候,居民可能会拿到房子,有些保修期已经过了。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应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且不应低于上述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一般来说,为了少承担责任,开发商只会延长施工方承诺的工期。其实房子的保修期是可以和开发商约定的,这就需要我们在订立购房合同时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楚上面承诺的保修期和起始时间;如果保修期过短,可以做补充协议。
保修期满后,很多采购合同会有免责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在保修范围内。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所以签订详细的合同至关重要,一旦房子出现问题,正确处理就更为关键,其中前两项就是抓紧时间,盯紧开发商。如果房屋存在质量缺陷,首先要确定属于哪种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你应该立即要求开发商处理。同时,因应记明,房屋的品质缺陷造成的地面倾斜、瓷砖开裂等损失,应在维修前向开发商说明,以便后期索赔。修理后,必须仔细检查和验收。对于超出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分清情况以便处理。因开发商故意拖延,或因多次维修、故障导致逾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买受人有权追究。只有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备日后证明。对于真正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买家也可以找开发商,要求他们以负责任的态度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可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4)精装修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应适用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解决:
1.建设部JZ[2004]18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条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补偿方式等相关条款。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组织相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如果责任暂时不能落实,开发企业也应先解决,原因发生后,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卖人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自书面交付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出卖人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拒不修复或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理期间造成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3.《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行情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计算财产损失。
精装房对于忙碌没时间的人来说十分便捷。然而,我们大家常常遇到质量差的问题。希望边肖整理的内容能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帮助。欢迎浏览。谢谢你。
>